一、報名日期與考試日期
報名日期
2022.09.06 ~ 2022.09.15
考試日期
2022.12.10 ~ 2022.12.12
二、報名方式
一律採網路報名,有意報考者請登入「考選部國家考試網路報名資訊系統」(第二系統),並依系統指示進行報名程序。
三、報名資格
- 公立或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系、組、所畢 業得有證書者。
- 經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 經高等檢定考試及格者。
四、考試地點
考試地點:本考試設置臺北、桃園、新竹、臺中、嘉義、臺南、高雄、宜蘭、花蓮、臺東、澎湖、金門及馬祖等 13 個考區。應考人須自行擇定一錄取分發區,並於該錄取分發區所屬考區應試。
應試科目
一、考試科目(2021 年暫定名額共 927 名)
共同科目
- ◎國文(作文、公文與測驗)。其占分比重,分別為作文占百分之六十,公文、測驗各占百分之二十,考試時間二小時。
-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採測驗式試題,各子科占分比重分別為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各占百分之三十,英文占百分之四十,考試時間一小時。
專業科目
- 民意與公共關係學概論
- 新聞英文
- 外國文(包括作文、翻譯與應用文)
- 讀者服務
- 資訊系統與資訊檢索
- 外國文(英文;包括作文、翻譯與應用文)
- 衛生行政學(包括衛生教育及公共溝通)
- 衛生法規與倫理
- 醫用微生物及免疫學
- 獸醫傳染病與公共衛生學
- 獸醫病理學
- 獸醫實驗診斷學
- 鋼筋混凝土學與設計
- 土壤力學與基礎工程
- 營建管理與土木施工學(包括工程材料)
- 水資源工程學
- 營建管理與土木施工學(包括工程材料)
- 流體力學
- 廢棄物處理工程
- 空氣污染與噪音控制技術
- 環境規劃與管理
- 坡地保育規劃與設計
- 坡地穩定與崩塌地治理工程
- 土壤沖蝕原理與控制
- 地籍測量
- 地理資訊系統與數值製圖
- 土地法規(包括地籍測量法規)
- 都市及區域計畫法令與制度
- 都市及區域計劃理論
- 都市及區域政策
- 環境規劃與都市設計
- 土地使用計劃
- 都市經濟與工程概論
- 工業安全管理(包括應用統計)
- 工業安全衛生法規
- 工業衛生概論
- 工程力學(包括靜力學、動力學與材料力學)
- 流體力學
- 機械設計
- 環境化學與環境微生物學
- 環境衛生學
- 環境規劃與管理
- 廢棄物檢驗
- 環境化學與環境微生物學
- 空氣污染物檢驗與噪音測定
- 物理化學(包括化工熱力學)
- 輸送現象與單元操作
- 化學反應工程學
註:專業科目前端有「◎」符號者採申論式與測驗式之混合式試題(占分比重各占百分之五十),其餘採申論式試題。
二、推薦教材
共同科目-課文版
專業科目-課文版
共同科目-題庫版
簡章下載
- 2021 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 應考須知
- 2021 年地方政府特考各等別類科暫定需用名額表
- 2021 年地方特考三等考試暫定需用名額(含增列)統計表
相關資訊
任用規定
- 三等考試以普通科目成績加專業科目成績合併計算之;普通科目成績以每科成績乘以百分之十後之總和計算之,專業科目成績以各科目成績總和除以科目數再乘以所占賸餘百分比計算之。
- 三等考試建築工程科之建築設計未滿五十分或四等考試新聞廣播科之國語播音與閩南語播音或國語播音與客語播音未滿六十分者,均不予錄取。
- 本考試及格人員,訓練期滿成績及格取得考試及格資格之日起三年內不得轉調原分發占缺任用以外之機關,須經原錄取分發區所屬機關再服務三年,始得轉調上述機關以外機關任職。
錄取分發區
本考試採集中報名、分區錄取、分區分發方式辦理。
本考試分臺北市、新北市、臺中市、臺南市、高雄市、桃園市、基宜區(包括基隆市、宜蘭縣)、竹苗區(包括新竹縣市、苗栗縣)、彰投區(包括彰化縣、南投縣)、雲嘉區(包括雲林縣、嘉義縣市)、屏東縣、花東區(包括花蓮縣、臺東縣)、澎湖縣、金門縣及連江縣等十五個錄取分發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