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特考三等考試社會行政類科 今年起減考2科
資料來源:聯合新聞網
資料日期:2024/03/14
考試院會今( 2024.03.14 )日通過,2024 年起,地方特考三等考試社會行政類科,參照高考三級社會行政類科列考專業科目,由 6 科調整為 4 科,以更契合用人機關需求,減輕應考人應試負擔。
考試院透過新聞稿表示,院會今天通過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規則第 9 條及第 5 條附表三修正案,將三等考試社會行政類科專業科目減考 2 科,並從 2024 年舉辦的考試開始適用。
考試院說,這次修正是考量地方特考與公務人員高普考試性質及用人機關相近,其考試類科、應試科目多比照或參照高普考試設計,基於同職系、同類科核心職能相同,經參照現行高考三級社會行政類科列考的專業科目,將地方特考三等考試社會行政類科應試專業科目由 6 科調整為 4 科。
考試院表示,地方特考三等考試社會行政類科列考「行政法」、「社會福利政策與法規」、「社會學」及「社會工作」等科目,並從 2024.06.01 起施行。
考試院指出, 2024 年地方特考預定 2024.12.07 ~ 2024.12.09 在台北、桃園、新竹、台中、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宜蘭、花蓮、台東、澎湖、金門14個考區舉行,並從2024.09.10 ~ 2024.09.19 受理報名。
資料來源:聯合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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