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考資訊】2025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關務人員考試,報名日期 2024.12.24 ~ 2025.01.02             【報考資訊】2025 年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三等考試四等考試五等考試,報名日期:2024.12.24 ~ 2025.01.02             【報考資訊】2025 年國軍上校以上軍官轉任公務人員考試,報名日期 2024.12.24 ~ 2025.01.02             【報考資訊】2024 年金融考照日程表           

首頁 > 考試介紹 > 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儲備約僱/聘用人員

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儲備約僱/聘用人員

報名日期 2024.07.18 ~ 2024.07.29
考試日期 2024.09.07

一、報名日期與考試日期

報名日期
2024.07.18 ~ 2024.07.29
考試日期
2024.09.07

二、報名方式

報名方式:一律採線上報名,請至本局官方網站(網址 https://www.epd.ntpc.gov.tw/)之報名專區報名,通訊及現場報名均不受理。

三、報名資格

  1. 儲備聘用人員
    1. 具中華民國國籍,並不得兼具外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來臺灣地區定居者,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須滿 10 年始得報考。
    2. 報考學歷資格及服務經歷須符合以下三項其中之一:
      1. 國內外研究院所 畢業 且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

        ◎ 具環境、化學相關科系之碩士以上學位證書者

        ◎ 領有下列證照之一者(乙級以上空氣污染、乙級以上廢水處理、乙級以上廢棄物處理、噪音量測、空拍機等)

        ◎ 具有環境保護稽查或國土破壞稽查相關工作經驗 1 年以上者

      2. 國內外 大學 畢業,且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

        ◎ 領有下列證照之一者(乙級以上空氣污染、乙級以上廢水處理、乙級以上廢棄物處理、噪音量測、空拍機等)

        ◎ 具有環境保護稽查或國土破壞稽查相關工作經驗 2 年以上者

      3. 國內外專科畢業,且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

        ◎ 領有下列證照之一者(乙級以上空氣污染、乙級以上廢水處理、乙級以上廢棄物處理、噪音量測、空拍機等)

        ◎ 具有環境保護稽查或國土破壞稽查相關工作經驗 3 年以上者

    3. 未具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6 條及 第 28 條規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4. 應具有普通小型車以上駕駛執照。
    5. 未曾經本局依勞動基準法第 11 條第 5 款或第 12 條第 1 項各款事由終止勞動契約,或未曾被本局依新北市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約聘僱與非編制人員服務評量要點 2020.03.26 修正前第 9 點解雇者;修正後第 10 點各款事由終止契約者。
    6. 具有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2. 儲備約僱人員(環保稽查組、環保行政組)
    1. 具中華民國國籍,並不得兼具外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來臺灣地區定居者,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須滿 10 年始得報考。
    2.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畢業者。
    3. 未具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6 條及 第 28 條規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4. 環保稽查組應具有普通小型車以上駕駛執照。
    5. 未曾經本局依勞動基準法第 11 條第 5 款或第 12 條第 1 項各款事由終止勞動契約,或未曾被本局依新北市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約聘僱與非編制人員服務評量要點 2020.03.26 修正前第 9 點解雇者;修正後第 10 點各款事由終止契約者。
    6. 具有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四、考試地點

  1. 筆試地點:新北市立忠孝國民中學(新北市板橋區重慶路 168 號)
  2. 口試地點: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新北市板橋區民族路 57 號)

一、考試科目 (所需名額共: 135 名)

組別/所需名額
科目
儲備聘用人員/20
  1. 環保稽查概論:其中環保法規、環保知能占 80%,行政法概要(行政程序法、行政罰法、訴願法、行政訴訟法、貪污治罪條例、廉政倫理等)占 20%。
  2. 環境稽查實務:為多重選擇題占 60% 及簡答題占 40%。
儲備約僱人員_環保稽查組/100
  1. 環保稽查概論:環保法規、環保知能占 80%,行政法概要(行政程序法、行政罰法、訴願法、行政訴訟法、貪污治罪條例、廉政倫理等)占 20%。
儲備約僱人員_環保行政組/15
  1. 環保概論:環保法規、環保知能。
  2. 行政法及民、刑法概論:行政法 民法刑法總則、公務員服務法、貪污治罪條例、行政程序法、行政罰法、行政執行法(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之執行)、訴願法、行政訴訟法、個人資料保護法、政府資訊公開法、新北市政府員工廉政倫理規範相關規定。

※本次招考採 2 階段辦理,分別為筆試(50%)及口試(50%)

  1. 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2024 年下半年度儲備聘用人員/約僱人員公開招考簡章

工作內容

組別
工作內容
儲備聘用人員
  1. 辦理環境整頓遏止非法污染環境行為等專案、計畫或相關研究業務。
  2. 辦理稽查專案業務。
  3.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環保稽查組
  1. 24 小時輪值公害稽查業務,負責處理空氣污染、水污染、噪音及其他公害案件,現場稽巡查或與陳情人及污染行為人溝通說明,並處理相關公文。
  2. 辦理專案稽查業務。
  3.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環保行政組
  1. 負責辦理環保行政相關業務,至少包括裁處、訴願、訴訟、債權管理,及出席新北市政府訴願審議委員會、地方法院、高等行政法院、最高行政法院等進行案件答辯或說明。
  2. 依機關需求支援 24 小時輪值。
  3.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待遇

組別
工作待遇
儲備聘用人員
  1. 依據「行政院暨所屬各級機關聘用人員注意事項」之規定,依聘用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 7 等 1 階 328 薪點,月支報酬為新臺幣 4 萬 4,280 元 (依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公布酬金薪點折合率為準 ),並依「新北市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約聘僱與非編制人員服務評量要點」視年終考核結果發給年終獎金均享有全民健保、勞保,不適用勞動基準法。
儲備約僱人員
  1. 薪資:依「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之規定,支給 4 等 250 薪點,月支報酬為新臺幣 3 萬 3,750 元 (依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公布酬金薪點折合率為準 ),均享有全民健保、勞保,不適用勞動基準法 。
  2. 獎金:依「新北市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約聘僱與非編制人員服務評量要點」第 7點第 1項第 1、 2 款規定,年終評量結果考列甲等 或 乙等者,年終獎金 足額發給 。
  3. 調升: 依當年度員額需求服務環保稽查組或支援環保稽查實務滿一年以上之約僱人員,經機關評核職責程度表現優良者,機關得擇優依缺調升為 280 薪點,月支報酬為新臺幣為 3 萬 7,800 元 (依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公布酬金薪點折合率為準 )。

工作地點

組別
工作地點
儲備聘用人員
依機關指定本市轄內各區,並得視單位業務及人力狀況,機動調動工作地點及配合定期輪調。
環保稽查組
本局各稽查分隊,並得視單位業務及人力狀況,機動調動工作地點及配合定期輪調。
環保行政組
依機關指定本市轄內各區,並得視單位業務及人力狀況機動調動工作地點及配合定期輪調。

工作時間

組別
工作時間
儲備聘用人員
依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規定正常工作時間並視情況依機關需求得隨時調整工作勤務時間及配合輪班。
環保稽查組
24 小時輪值公害稽查及專案業務,例假日需配合輪班。
環保行政組
原則上依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規定正常工作時間並依機關需求支援配合輪班。

試用期限

  1. 儲備聘用人員
    1. 試用期為 3 個月,試用期滿正式進用,進用年度為 2024 年則 至 2024.12.31 止,若進用年度為 2025 年則至 2025.12.31 止,以此類推。
    2. 依上開評量要點第 7 點第 1 項規定,年終評量考列甲等或乙等者,視本府財政狀況優先續聘。
  2. 儲備約僱人員
    1. 試用期為 3 個月,試用期滿,予以正式進用 。
    2. 試用期間不能勝任或品行不端者,得隨時予以停止試用並不予正式進用。
    3. 依報考資格審查規定,環保稽查組考試合格人員已取得交通部核發之汽車駕駛執照,惟試用期間經考核評比未能獨立駕駛或駕車不順暢者,得予以停止試用或不予正式進用。
 
會員中心
會員中心
網路書店
網路書店
考試資訊
考試資訊
YouTube
YouTube
專業客製 / 代製服務
專業課製代製服務
相關連結
相關連結
客服QA
客服QA
經銷通路
經銷通路
訂購辦法
訂購辦法
社群粉絲團
社群粉絲團
line @

Messeng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