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報名日期與考試日期
報名日期
2025.01.03 ~ 2025.01.13
二、報名方式
請進入本校招生考試網路報名系統https://police.exam.cpu.edu.tw/ 網頁選擇本次考試類別,再點選「進入網路報名系統」、「報名資料填寫」,進行報名,並列印報名表件。請參閱招生簡章。
三、報名資格(須全部符合)
- 職務(須具有下列資格之一)
- 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之現任巡佐、小隊長、警務佐、教育班長、偵查佐、警員或隊員職務。
- 曾經銓敘審定警察官合格實授之現任警察機關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以下職務人員。
- 考試:具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三等(乙等)考試或警佐警察人員晉升警正官等考試及格。
- 學歷:具教育部核准設立之專科以上學校畢業或同等學歷(力)以上或臺灣警察專科學校巡佐班結業(曾受警佐警察人員晉升警正官等訓練及格者,視同巡佐班結業)。
- 年齡:未滿 56 歲 (核算至招生考試前 1 日止)
- 獎懲:最近 2 年內獎多於懲,未受記大過以上懲處或懲戒處分,或因違反品操風紀受記過以上懲處或懲戒處分。
- 無重大違法違紀未結案件。
- 最近 1 年常年訓練成績符合規定(但服務未滿 1 年者,採計基礎訓練之術科成績);但懷孕、生產或因公失能,經服務機關核准免常年訓練或機關未辦理常年訓練或測驗而無成績者,不在此限;另申請留職停薪者,溯前採計最近 1 年常年訓練成績。有關常年訓練術科成績審核標準以「各單項(射擊、體技、體能)及『上、下半年』成績均須及格。」。
- 體格:符合本簡章體格檢查所訂之標準。
四、考試地點
考區於考前 10 日在中央警察大學網站公告
五、招生名額
招生名額: 30 名。
應試科目
一、考試科目
- 國文與憲法
- 警察法規(警察法、社會秩序維護法、警械使用條例、警察職權行使法)
- 警察勤務(含警察勤務條例)
- 刑法及刑事訴訟法
備註
- 筆試試題型態:「單一選擇題 」40 分(每題 2 分,共 20 題) 與「多重選擇題」60 分(每題 3 分,共 20 題)。
- 計分方式:「單一選擇題」答對者每題給 2 分;答錯者倒扣 1/3 題分;不答者以零分計。「多重選擇題」答對每一選項者,各獲得 1/5 題分;答錯每一選項者,各倒扣 1/5 題分;完全不答者以零分計。
簡章下載
- 2025 年警佐班第 45 期第 2 類招生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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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業任用
受訓學員結業後,返回原服務機關任職,俟取得警正警察官任官資格後,由內政部警政署視缺額情形適時派補行政巡官(含分隊長、區隊長)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