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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港務 新進從業人員 甄試

報名日期 預計 2025 年 2~3 月
考試日期 預計 2025 年 4~5 月

一、報名日期與考試日期

報名日期
預計 2025 年 2~3 月
考試日期
預計 2025 年 4~5 月

二、報名方式

一律採網路報名,請於甄試網頁登入「報名系統」(網址:https://ntapp.nkust.edu.tw/twport/)及上傳報名附件,不受理現場報名。

三、報名資格

共同資格條件

  1. 國籍:具中華民國國籍,且不得兼具外國國籍。
  2. 性別:不拘。
  3. 年齡:不限。
  4. 學歷:需符合各類科學歷條件,至遲應於報名截止日前取得畢業證書。

個別資格條件

甄選類科
學歷及資格條件
A1 航運管理
學(經)歷具備下列資格條件之一者
  1.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研究所碩士以上學校航港、貿易、運輸、物流相關系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2.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學校各系所畢業得有證書,並曾任航港、貿易、運輸、物流相關工作 3 年以上具有證明者。
A2 法務
學(經)歷具備下列資格條件之一者
  1.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研究所碩士以上學校法律相關系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2.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學校各系所畢業得有證書,並曾任法律相關工作 3 年以上具有證明者。
A3 會計
學(經)歷具備下列資格條件之一者
  1.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研究所碩士以上學校會計、統計、金融、財務相關系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2.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學校各系所畢業得有證書,並曾任會計、統計、金融、財務相關工作 3 年以上具有證明者。
A4 環保
學(經)歷:具備下列資格條件之一者
  1.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研究所碩士以上學校環境工程、環保相關系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2.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學校各系所畢業得有證書,並曾任環保相關工作 3 年以上具有證明者。
A5 土木
學(經)歷具備下列資格條件之一者
  1.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研究所碩士以上學校土木、水利、河海、營建工程、建築工程、測量製圖相關系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2.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學校各系所畢業得有證書,並曾任土木、水利、河海、營建工程、建築工程、測量製圖相關工作 3 年以上具有證明者。
A6 電機
學(經)歷具備下列資格條件之一者
  1.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研究所碩士以上學校機電、電機、電子相關系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2.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學校各系所畢業得有證書,並曾任機電、電機、電子相關工作 3 年以上具有證明者。
A7 機械
學(經)歷具備下列資格條件之一者
  1.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研究所碩士以上學校機電、機械、造船相關系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2.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學校各系所畢業得有證書,並曾任機電、機械、造船相關工作 3 年以上具有證明者。
B1 航運管理
B2 業務行政
B3 交通管理
B4 財務
B5 會計
B7 環保
B12 人力資源
B13 政風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得有證書者。
B6 資訊一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公私立專科以上學校資訊相關科系畢業得有證書者。
B8 土木一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公私立專科以上學校土木、水利、河海、營建工程、建築工程、測量製圖相關科系畢業得有證書者。
B9 電機一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公私立專科以上學校機電、電機、電子相關科系畢業得有證書者。
B10 機械一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公私立專科以上學校機電、機械、造船相關科系畢業得有證書者。
B11 機械三
  1.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得有證書者。
  2. 具備本國職業大客車或聯結車駕照,且近 3 年無肇事紀錄。
B14 職安衛一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公私立專科以上學校安全衛生相關科系畢業得有證書者。
B15 航運技術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高中(職)以上學校商船、航運技術及航海相關系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B16 護理一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公私立專科以上學校護理相關科系畢業得有證書者。

四、考試地點

考試地點:設置雙北、高雄考區

一、考試科目(2025 年所需名額正取 123 名)

共同科目

作文國文測驗

專業科目

科目/所需名額
專業科目
A1 航運管理/3
  1. 港埠經營管理
  2. 航運與港埠政策
A2 法務/4
  1. 民法與民事訴訟法
  2. 行政法政府採購法及商事法(公司法、保險法)
A3 會計/1
  1. 中級會計學
  2. 成本與管理會計
A4 環保/1
  1. 環境規劃與管理
  2. 環境污染防治技術
A5 土木/2
  1. 工程力學(包括材料力學)
  2. 營建管理與工程材料
A6 電機/2
A7 機械/2
B1 航運管理/16
  1. 港埠經營管理概要
  2. 航業經營管理概要
B2 業務行政/16
B3 交通管理/4
  1. 運輸管理學概要
  2. 運輸規劃概要
B4 財務/1
  1. 會計學概要
  2. 財務管理概要
B5 會計/3
B6 資訊一/9
  1. 資訊管理與資通安全概要
  2. 資料結構與程式設計
B7 環保/8
  1. 環境規劃與管理概要
  2. 環境污染防治技術概要
B8 土木一/11
B9 電機一/22
  1. 電學及輸配電學
  2. 電機機械
B10 機械一/2
  1. 機械製造學
  2. 機械原理工程力學(靜力學、動力學)
B11 機械三/2
  1. 汽車原理概論
  2.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B12 人力資源/2
  1. 勞工法令概要
  2. 人力資源管理概要
B13 政風/2
  1. 政府採購法概要
  2. 廉政法規概要
B14 職安衛一/2
  1. 職業安全衛生法規暨管理實務概要
  2. 職業安全衛生暨風險評估概要
B15 航運技術/7
  1. 海事英文概要
  2. 航海學概要
B16 護理一/1
  1. 職業安全衛生法規人因工程概要
  2. 勞工健康服務計畫及健康管理實務概要

測驗題型

一、第一試(筆試)

  1. 共同科目:作文與國文測驗
  2. 專業科目:
    1. 【B11 機械三】:選擇題。
    2. 其他類科:非選擇題。(非選擇題依各專業類科科目性質而定,包括申論題、問(簡)答題、填充題、計算題、圖表實作等)

二、第二試(口試):

依與工作相關之構面進行綜合評分。

  1.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新進從業人員甄試計畫
  2.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新進從業人員甄試簡章
  3.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新進從業人員甄試計畫

資格條件

甄選類科
筆試加分條件
A1 航運管理
B1 航運管理
B2 業務行政
  1. 最近 5 年內取得「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英語檢測標準對照表」或「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除英語外之其他語言檢測標準對照表」中,相當全民英檢中級以上外語檢定資格者,筆試原始成績加 5%。
  2. 語文加分至多 5%。
A2 法務
  1. 具中華民國律師考試及格證書者,筆試原始成績加 10%。
  2. 最近 5 年內取得「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英語檢測標準對照表」或「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除英語外之其他語言檢測標準對照表」中,相當全民英檢中級以上外語檢定資格者,筆試原始成績加 5%。
  3. 專業證照加分至多 10%、語文加分至多 5%。
A3 會計
B4 財務
B5 會計
  1. 具會計師考試及格證書者,筆試原始成績加 10%。
  2. 最近 5 年內取得「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英語檢測標準對照表」或「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除英語外之其他語言檢測標準對照表」中,相當全民英檢中級以上外語檢定資格者,筆試原始成績加 5%。
  3. 專業證照加分至多 10%、語文加分至多 5%。
A4 環保
  1. 具有環境工程、工業安全技師考試及格證書者,筆試原始成績加 10%。
  2. 專業證照加分至多 10%。
A5 土木
  1. 具土木(工程)技師、水利(工程)技師、結構技師、大地技師、建築師證照,筆試原始成績加 10%。
  2. 具公共工程品質管理結業證書或採購專業人員基礎訓練及格證書者,筆試原始成績加 5%。
  3. 專業證照加分至多 10%。
A6 電機
  1. 具電機(工程)技師、冷凍空調工程技師證照,筆試原始成績加 10%。
  2. 具公共工程品質管理結業證書或採購專業人員基礎訓練及格證書者,筆試原始成績加 5%。
  3. 專業證照加分至多 10%。
A7 機械
  1. 具機械(工程)技師、造船工程技師、冷凍空調工程技師證照,筆試原始成績加 10%。
  2. 具公共工程品質管理結業證書或採購專業人員基礎訓練及格證書者,筆試原始成績加 5%。
  3. 專業證照加分至多 10%。
B3 交通管理
  1. 具交通工程技師考試及格證書者,筆試原始成績加 10%。
  2. 最近 5 年內取得「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英語檢測標準對照表」或「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除英語外之其他語言檢測標準對照表」中,相當全民英檢中級以上外語檢定資格者,筆試原始成績加 5%。
  3. 專業證照加分至多 10%、語文加分至多 5%。
B6 資訊
  1. 具資訊技師考試及格證書者,筆試原始成績加 10%。
  2. 具 CCNP、DBA、ASP.NetWEB、SAP銷售配銷售(SD)模組認證、SAP物料管理(MM)模組認證、SAP租賃管理(RE)模組認證、SAP財務會計(FI)模組認證、SAP成本控制(CO)模組認證、SAP專案管理(PS)模組認證、SAP商業智慧(BW)模組認證、SAP流程集成(PI)模組認證、SAP財政和現金管理(TR)模組認證、SAPABAP 模組認證及行政院認可之資通安全專業合格證照者,筆試原始成績加 5%。
  3. 曾任資訊處理相關工作 3 年以上具有證明者,筆試原始成績加 3%。
  4. 專業證照加分至多 10%、工作經歷加分至多 3%,且專業證照及工作經歷加分合計至多 10%。
B7 環保
  1. 具有環境工程、工業安全技師考試及格證書者,筆試原始成績加 10%。
  2. 專業證照加分至多 10%。
B8 土木
  1. 具土木(工程)技師、水利(工程)技師、結構技師、大地技師、建築師考試及格證書,筆試原始成績加 10%。
  2. 具有公共工程品質管理結業證書或採購專業人員基礎訓練及格證書者,筆試原始成績加 5%。
  3. 曾任土木、水利、河海、營建工程、建築工程、測量製圖相關工作 3 年以上具有證明者,筆試原始成績加 3%。
  4. 專業證照加分至多 10%、工作經歷加分至多 3%,且專業證照及工作經歷加分合計至多 10%。
B9 電機一
  1. 具電機(工程)技師、冷凍空調工程技師考試及格證書,筆試原始成績加 10%。
  2. 具有冷凍空調裝修、室內配線、配電線路裝修、配電電纜裝修、機電整合、用電設備檢驗、太陽光電設置、輸電地下電纜裝修、電器修護、工業配線、自來水管配管、變電設備裝修丙級以上技術士合格證照、公共工程品質管理結業證書或採購專業人員基礎訓練及格證書者,筆試原始成績加 5%。
  3. 曾任機電、電機、電子相關工作 3 年以上具有證明者,筆試原始成績加 3%。
  4. 專業證照加分至多 10%、工作經歷加分至多 3%,且專業證照及工作經歷加分合計至多 10%。
B10 機械一
  1. 具有機械(工程)技師、造船工程技師、冷凍空調工程技師考試及格證書或重機械修護、機械停車設備裝修、機電整合、升降機裝修、電腦輔助機械設計製圖與機械加工乙級以上技術士合格證照者,筆試原始成績加 10%。
  2. 具有移動式起重機操作、固定式起重機操作、堆高機操作單一級技術士合格證照、職業大貨車駕照、公共工程品質管理結業證書或採購專業人員基礎訓練及格證書者,筆試原始成績加 5%。
  3. 曾任機電、機械、造船相關工作 3 年以上具有證明者,筆試原始成績加 3%。
  4. 專業證照加分至多 10%、工作經歷加分至多 3%,且專業證照及工作經歷加分合計至多 10%。
B13 政風
  1. 具採購專業人員基礎訓練及格證書者,筆試原始成績加 5%。
  2. 最近5 年內取得「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英語檢測標準對照表」或「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除英語外之其他語言檢測標準對照表」中,相當全民英檢中級以上外語檢定資格者,筆試原始成績加 5%。
  3. 專業證照及語文加分至多各 5%。
B14 職安衛一
  1. 具有職業(勞工)安全管理甲級技術士或職業(勞工)衛生管理甲級技術士合格證照者,筆試原始成績加 5%,技術士證照加分至多 5%。
  2. 具有工業安全、職業衛生技師考試及格證書者,筆試原始成績加 10%。
  3. 曾任職業安全衛生相關工作 3 年以上具有證明者,筆試原始成績加 3%。
  4. 專業證照加分至多 10%、工作經歷加分至多 3%,且專業證照及工作經歷加分合計至多 10%。
B15 航運技術
  1. 具一等船長、一等大副、一等船副、二等船長、二等大副、二等船副或三等船長適任證書者,筆試原始成績加 10%。
  2. 最近 5 年內取得「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英語檢測標準對照表」中,相當全民英檢中級檢定資格者,筆試原始成績加 10%;相當全民英檢中高級以上檢定資格者,筆試原始成績加 20%。
  3. 專業證照加分至多 10%、語文加分至多 20%。
B16 護理一
  1. 最近 5 年內取得「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英語檢測標準對照表」或「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除英語外之其他語言檢測標準對照表」中,相當全民英檢中級以上外語檢定資格者,筆試原始成績加 5%。
  2. 曾任區域級以上醫院相關工作 3 年以上具有證明者,筆試原始成績加 3%。
  3. 語文加分至多 5%、工作經歷加分至多 3%。

錄取人員分發進用相關規定

  1. 正取人員於分發進用後, 3 年內不得申請調動錄取之港口別。
  2. 備取人員之備取資格自榜示之日起 1 年內有效,遞補順序如下:
    1. 視各港口別業務需要及職務出缺情形,依序通知該港口別所需甄選類科之備取人員報到;經通知報到之備取人員如未報到,即為放棄錄取資格。
    2. 經本公司依業務需要,通知備取人員跨港口報到時,備取人員得自行選擇「跨港口別報到」或「等候後續報到機會」。
    3. 備取人員分發原報考之港口別者, 3 年內不得申請調動錄取之港口別;另備取人員依本計畫捌、二、(二)選擇「跨港口別報到」者,視為「不分區錄取及分發」, 2 年內不得申請調動錄取之港口別。
    4. 備取人員經本公司通知報到而未於規定期限完成報到或備取資格期限屆滿仍未獲通知者,失其效力,不得再要求進用。
  3. 錄取人員之待遇依「本公司從業人員待遇表」規定支給各甄選職務待遇支給標準如下,後之考核晉薪級、職務陞遷晉薪,悉依本公司從業人員考核要點、陞遷作業要點等相關規定辦理。
    1. 師級(助理管理師/助理工程師)錄取人員以 56,680 元起薪( 2025 年完備調薪案之審議程序後,起薪將調整為 58,410 元)。
    2. 員級(高級事務員/高級技術員)錄取人員以 48,230 元起薪( 2025 年完備調薪案之審議程序後,起薪將調整為 49,690 元)。
    3. 員級(助理事務員/助理技術員)錄取人員以 41,570 元起薪( 2025 年完備調薪案之審議程序後,起薪將調整為 42,830 元)。
    4. 澎湖港另發給地域加給 9,790 元/月。
    5. 花蓮港另發給地域加給 630 元/月。
  4. 本公司現職人員參加同職務層次職稱甄試者,不予錄取;如於榜示後發現者,不予分發進用。至本公司現職人員參加較高職務層次職稱甄試經錄取分發進用者,應於原業務辦理交接完竣後,於規定期限內至新單位報到任職,逾期視同放棄錄取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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