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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港務 新進從業人員 甄試

報名日期 2023.12.14 ~ 2024.01.02
考試日期 2024.02.03

一、報名日期與考試日期

報名日期
2023.12.14 ~ 2024.01.02
考試日期
2024.02.03

二、報名方式

一律採網路報名,請於甄試網頁登入「報名系統」(網址:https://ntapp.nkust.edu.tw/twport/)及上傳報名附件,不受理現場報名。

三、報名資格

共同資格條件

  1. 國籍:具中華民國國籍,且不得兼具外國國籍。
  2. 性別:不拘。
  3. 年齡:不限。
  4. 學歷:需符合各類科學歷條件,至遲應於報名截止日前取得畢業證書。

個別資格條件

甄選類科
學歷及資格條件
A01 航運管理
學(經)歷具備下列資格條件之一者
  1.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研究所碩士以上學校各系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2.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學校各系所畢業得有證書,並曾任航港、貿易、運輸、物流相關工作 3 年以上具有證明者。
A02 貨櫃場站管理
學(經)歷具備下列資格條件之一者
  1.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研究所碩士以上學校各系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2.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學校各系所畢業得有證書,並曾任貨櫃場站或船舶裝卸承攬業相關工作 3 年以上具有證明者。
A03 法務
學(經)歷具備下列資格條件之一者
  1.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研究所碩士以上學校各系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2.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學校各系所畢業得有證書,並曾任法律相關工作 3 年以上具有證明者。
A04 會計
學(經)歷具備下列資格條件之一者
  1.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研究所碩士以上學校各系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2.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學校各系所畢業得有證書,並曾任會計、統計、資產管理、金融、財務相關工作 3 年以上具有證明者。
A05 地產
學(經)歷:具備下列資格條件之一者
  1.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研究所碩士以上學校各系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2.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學校各系所畢業得有證書,並曾任不動產開發、不動產估價、地政、不動產管理與經營、都市計畫相關工作 3 年以上具有證明者。
A06 職安衛
  1. 學(經)歷:具備下列資格條件之一者
    1.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研究所碩士以上學校各系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2.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學校各系所畢業得有證書,並曾任職業安全衛生相關工作 3 年以上具有證明者。
  2. 專業證照:具有職業(勞工)安全衛生管理乙級以上技術士合格證照者。
A07 資訊
學(經)歷:具備下列資格條件之一者
  1.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研究所碩士以上學校各系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2.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學校各系所畢業得有證書,並曾任資訊處理相關工作 3 年以上具有證明者。
A08 護理
  1. 學(經)歷:具備下列資格條件之一者
    1.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研究所碩士以上學校護理相關系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2.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學校護理相關系所畢業得有證書,並曾任區域級以上醫院相關工作 3 年以上具有證明者。
  2. 專業證照:具有護理師合格證照及勞工健康服務護理人員合格證書者。
A09 環保
學(經)歷:具備下列資格條件之一者
  1.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研究所碩士以上學校各系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2.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學校各系所畢業得有證書,並曾任環保相關工作 3 年以上具有證明者。
A10 土木
學(經)歷具備下列資格條件之一者
  1.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研究所碩士以上學校各系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2.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學校各系所畢業得有證書,並曾任土木、水利、河海、營建工程、建築工程、測量製圖相關工作 3 年以上具有證明者。
A11 建築
學(經)歷具備下列資格條件之一者
  1.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研究所碩士以上學校各系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2.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學校各系所畢業得有證書,並曾任土木、水利、河海、營建工程、建築工程、測量製圖、都巿計劃等相關工作 3 年以上具有證明者。
A12 電機
學(經)歷具備下列資格條件之一者
  1.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研究所碩士以上學校各系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2.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學校各系所畢業得有證書,並曾任機電、電機、電子相關工作 3 年以上具有證明者。
A13 機械
學(經)歷具備下列資格條件之一者
  1.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研究所碩士以上學校各系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2.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學校各系所畢業得有證書,並曾任機電、機械、造船相關工作 3 年以上具有證明者。
B01 航運管理
B02 交通管理
B03 交通技術
B04 業務行政
B05 貨櫃場站管理
B06 政風
B07 會計
B08 資訊
B09 環保
B10 航運技術
B11 土木
B12 電機
B13 機械一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得有證書者。
B14 機械二
  1.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得有證書者。
  2. 具備本國職業大客車或聯結車駕照,且近 3 年無肇事紀錄。

四、考試地點

考試地點:設置雙北、高雄考區

一、考試科目(所需名額正取 126 名,備取 80 名)

共同科目

公文作文

專業科目

科目/所需名額
專業科目
A01 航運管理/2
  1. 港埠經營管理
  2. 航運與港埠政策
A02 貨櫃場站管理/1
  1. 海運英文
  2. 海運學
A03 法務/1
A04 會計/1
  1. 中級會計學
  2. 成本與管理會計
A05 地產/1
  1. 土地法規
  2. 土地利用與開發
A06 職安衛/3
A07 資訊/1
  1. 系統分析設計與資料庫應用
  2. 系統專案管理與資訊管理與資通安全
A08 護理/1
  1. 職業安全衛生概論
  2. 勞工健康服務計畫及健康管理
A09 環保/2
  1. 環境規劃與管理
  2. 環境污染防治技術
A10 土木/3
  1. 工程力學(包括材料力學)
  2. 營建管理與工程材料
A11 建築/1
  1. 營建法規
  2. 建築設計
A12 電機/10
A13 機械/1
B01 航運管理/19
  1. 港埠經營管理概要
  2. 航業經營管理概要
B02 交通管理/1
  1. 運輸管理學概要
  2. 運輸規劃概要
B03 交通技術/2
  1. 運輸學概要
  2. 運輸工程概要
B04 業務行政/18
B05 貨櫃場站管理/1
  1. 海運英文概要
  2. 海運學概要
B06 政風/2
  1. 政府採購法概要
  2. 廉政法規概要
B07 會計/2
B08 資訊/11
  1. 資訊管理與資通安全概要
  2. 資料結構與程式設計
B09 環保/5
  1. 環境規劃與管理概要
  2. 環境污染防治技術概要
B10 航運技術/13
  1. 海事英文概要
  2. 航海學概要
B11 土木/9
B12 電機/6
  1. 電學及輸配電學概要
  2. 電工機械概要
B13 機械一/7
B14 機械二/2
  1. 汽車原理概論
  2.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測驗題型

一、第一試(筆試)

  1. 共同科目:公文 1 題與作文 1 題
  2. 專業科目:
    1. 【B12 電機】、【B13 機械一】、【B14 機械二】:選擇題 50 題。
    2. 其他類科:非選擇題。(非選擇題依各專業類科科目性質而定,包括申論題、問(簡)答題、填充題、計算題、圖表實作等)

二、第二試(口試):

依與工作相關之構面進行綜合評分。

  1.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新進從業人員甄試簡章
  2.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新進從業人員甄試計畫
  3.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新進從業人員 甄試簡章
  4.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新進從業人員 甄試計畫

資格條件

甄選類科
筆試加分條件
A01 航運管理
A02 貨櫃場站管理
A06 職安衛
A08 護理
B01 航運管理
B02 交通管理
B03 交通技術
B04 業務行政
B05 貨櫃場站管理
B07 會計
B10 航運技術
  1. 最近 5 年內取得「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英語檢測標準對照表」或「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除英語外之其他語言檢測標準對照表」中,相當全民英檢中級以上外語檢定資格者,筆試原始成績加 5%。
  2. 語文加分至多 5%。
A03 法務
  1. 具採購專業人員基礎訓練及格證書者,筆試原始成績加 5%。
  2. 最近 5 年內取得「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英語檢測標準對照表」或「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除英語外之其他語言檢測標準對照表」中,相當全民英檢中級以上外語檢定資格者,筆試原始成績加 5%。
  3. 專業證照及語文加分至多各 5%。
A4 會計
  1. 具會計師證照者,筆試原始成績加 10%。
  2. 最近 5 年內取得「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英語檢測標準對照表」或「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除英語外之其他語言檢測標準對照表」中,相當全民英檢中級以上外語檢定資格者,筆試原始成績加 5%。
  3. 專業證照加分至多 10%、語文加分至多 5%。
A05 地產
  1. 具不動產估價師、都市計畫技師、地政士、不動產經紀人考試及格證書者,筆試原始 成績加 10%。
  2. 專業證照加分至多 10%。
A07 資訊
  1. 具資訊技師證照者,筆試原始成績加 10%。
  2. 具 CCNP、PMP、DBA、ASP.Net WEB、SAP 銷售配銷售(SD)模組認證、SAP 物料管理(MM)模組認證、SAP 租賃管理(RE)模組認證、SAP 財務會計(FI)模組認證、SAP 成本控制(CO)模組認證、SAP 專案管理(PS)模組認證、SAP 商業智慧(BW)模組認證、SAP 流程集成(PI)模組認證、SAP 財政和現金管理(TR)模組認證、SAPABAP 模組認證及行政院認可之資通安全專業合格證照者,筆試原始成績加 5%。
  3. 專業證照加分至多 10%。
A09 地產
  1. 具有環境工程、工業安全技師證照者,筆試原始成績加 10%。
  2. 專業證照加分至多 10%。
A10 土木
A11 建築
  1. 具土木(工程)技師、水利(工程)技師、結構技師、大地技師、建築師證照,筆試原始成績加 10%。
  2. 具公共工程品質管理結業證書或採購專業人員基礎訓練及格證書者,筆試原始成績加 5%。
  3. 專業證照加分至多 10%。
A12 電機
  1. 具電機(工程)技師、冷凍空調工程技師證照,筆試原始成績加 10%。
  2. 具公共工程品質管理結業證書或採購專業人員基礎訓練及格證書者,筆試原始成績加 5%。
  3. 專業證照加分至多 10%。
A13 機械
  1. 具機械(工程)技師、造船工程技師、冷凍空調工程技師證照,筆試原始成績加 10%。
  2. 具公共工程品質管理結業證書或採購專業人員基礎訓練及格證書者,筆試原始成績加 5%。
  3. 專業證照加分至多 10%。
B06 政風
  1. 具採購專業人員基礎訓練及格證書者,筆試原始成績加 5%。
  2. 最近5 年內取得「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英語檢測標準對照表」或「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除英語外之其他語言檢測標準對照表」中,相當全民英檢中級以上外語檢定資格者,筆試原始成績加 5%。
  3. 專業證照及語文加分至多各 5%。
B11 土木
  1. 具有公共工程品質管理結業證書或採購專業人員基礎訓練及格證書者,筆試原始成績加 5%。
  2. 專業證照加分至多 10%。
B12 電機
  1. 具有冷凍空調裝修、室內配線、配電線路裝修、配電電纜裝修、機電整合、用電設備檢驗、太陽光電設置、輸電地下電纜裝修、電器修護、工業配線、自來水管配管、變電設備裝修丙級以上技術士合格證照、公共工程品質管理結業證書或採購專業人員基礎訓練及格證書者,筆試原始成績加 5%。
  2. 專業證照加分至多 10%。
B13 機械一
  1. 具有重機械修護、機械停車設備裝修、機電整合、升降機裝修、電腦輔助機械設計製圖與機械加工乙級以上技術士合格證照者,筆試原始成績加 10%。
  2. 具有移動式起重機操作、固定式起重機操作、堆高機操作單一級技術士合格證照、職業大貨車駕照、公共工程品質管理結業證書或採購專業人員基礎訓練及格證書者,筆試原始成績加 5%。
  3. 專業證照加分至多 10%。

錄取人員分發進用相關規定

  1. 正取人員於分發進用後, 3 年內不得申請調動錄取之港口別。
  2. 備取人員之備取資格自榜示之日起 1 年內有效,遞補順序如下:
    1. 視各港口別業務需要及職務出缺情形,依序通知該港口別所需甄選類科之備取人員報到;經通知報到之備取人員如未報到,即為放棄錄取資格。
    2. 如該港口別之甄選類科已無備取人員,則依相同甄選類科備取人員甄試總成績高低依序通知報到備取人員得自行選擇「跨港口別報到」或「等候後續報到機會」。
    3. 備取人員分發原報考之港口別者, 3 年內不得申請調動錄取之港口別;另備取人員依本計畫捌。
    4. 備取人員經本公司通知報到而未於規定期限完成報到或備取資格期限屆滿仍未獲通知者,失其效力,不得再要求進用。
  3. 錄取人員 之待遇 依 「 本公司從業人員 待遇表」 規定 支給 各甄選職務待遇支給標準如下 其後之考核晉薪級、職務陞遷晉 薪,悉依本公司從業人員考核要點、陞遷作業要點等相關規定辦理。
    1. 師級(助理管理師/助理工程師)錄取人員以 54,500 元起薪。
    2. 員級(助理事務員/助理技術員)錄取人員以 38,150 元起薪。
    3. 澎湖港另發給地域加給 9,790 元/月。
    4. 花蓮港另發給地域加給 630 元/月。
  4.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現職人員參加同層級職務甄試者,不予錄取;如於榜示後發現者,不予分發進用。至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現職人員參加較高職務甄試經錄取分發進用者,應於原業務辦理交接完竣後,於規定期限內至新單位報到任職,逾期視同放棄錄取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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