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應考資格
國際經濟商務人員(三等考試)
- 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
- 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
- 經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
- 經高等檢定考試及格。
- 檢定資格:
(CEFR)B1以上
- 法文組
- 德文組
- 日文組
- 西班牙文組
- 阿拉伯文組
- 韓文組
- 俄文組
- 義大利文組
- 土耳其文組
- 馬來文組
- 葡萄牙文組
- 泰文組
- 越南文組
- 印尼文組
備註:具有上列應考資格之一,並於報名期間前三年內曾通過英語檢定測驗,成績達歐洲語言學習教學評量共同參考架構(CEFR),持有合格有效之成績證明(含聽說讀寫)者:
- 全民英檢(GEPT)。
- 多益(TOEIC)。
- 托福(TOEFL)。
- 劍橋五級英語認證(Cambridge English Qualification)。
- 劍橋領思職場英語測驗(Linguaskill Business)。
- 劍橋領思實用英語測驗(Linguaskill General)。
- 雅思國際英語測驗(IELTS)。
- 外語能力測驗(FLP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