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國民中小學暨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各領域課程綱要(以下簡稱108課綱)是以核心素養為主軸而設計,核心素養承續過去課程綱要的基本能力、核心能力與學科知識,但涵蓋更寬廣和豐富的教育內涵,不以學科知識為學習的唯一範疇,強調其與情境結合並在生活中能夠實踐力行的特質。為呼應上述核心素養理念,並藉由不同的評量方式,測量出考生的學習成果,學測測驗目標係以108課綱中的「學習內容」與「學習表現」為依據,包含以下四個方向:
- 測驗考生所具有的基本學科能力
- 測驗考生為銜接大學教育而所具有的基本學科知能
- 測驗考生能於不同的情境中整合運用基本學科知識、解決問題的能力
- 測驗考生的閱讀理解、圖表判讀、證據運用、邏輯推論、分析評價、表達說明等能力
高級中等學校之三年級在學學生、畢業生或具同等學力者(按:教育部頒「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請至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之法規體系/高等教育項目下查詢,網址https://edu.law.moe.gov.tw;或參見本簡章「附錄四、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資訊」(pp.53-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