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報名日期與考試日期
報名日期
- 第一梯:2024.01.02 ~ 2024.01.11
- 第二梯:2024.04.23 ~ 2024.05.02
- 第三梯:2024.08.27 ~ 2024.09.05
二、報名方式
- 通信報名:請報檢人詳細填寫報名書表並檢附資格證件影本,於繳交報名費用後,檢附收據正本,連同報名資格證件一起寄出。
- 網路報名:請於完成網路報名後,自行下載列印報名表(正表與副表)及繳費單,進行繳費程序,並將完成繳費之繳費單收據正本黏貼於報名表,連同報名表及資格證件影本一起寄出
三、報名資格
(符合下列資格之一者,第 3 或 4 項須同時具備(a+b+c)
- 國內外大專校院工業安全衛生專門類科系所畢業或同等學力者(限工業安全與衛生、職業安全與衛生)(僅限科系所,不含組、班)
- 國內外大專校院肄業,修畢工業安全或工業衛生相關科目 9 學分以上者
-
- 具現場經驗 1 年以上
- 高級中學、高級職業學校以上畢業或同等學力
- 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訓練期滿或結業者(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員、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員)
-
- 具現場經驗 1 年以上
- 普通考試以上及格
- 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訓練期滿或結業者(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員、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員)
四、考試地點
考區欄位請依下列報檢地區選填(學術科辦理單位由技檢中心另行公告):
10 基隆、12 花蓮、13 宜蘭、14 金門、27 北二、28 北三、30 桃園、34 中壢、36 竹縣、37 新店、41 苗栗、44 彰化、47 大里、53 嘉市、56 永康、60 屏東、62 鳳山、66 澎湖。
應試科目
一、技能檢定規範
工作範圍:適用從事「職業安全衛生法施行細則」及「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中「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員」工作。
應具知能:應具備下列各項知識及技能:
(一)職業安全衛生相關法規
技能種類
職業安全衛生相關法規之認識與應用,包含:
- 勞動法簡介(含勞動檢查法規)
- 職業安全衛生法規
-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
- 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
- 勞工健康法規簡介(含勞工健康保護規則、女性勞工母性健康保護實施辦法等)
- 危險性工作場所安全管理相關法規 (含危險性工作場所審查及檢查辦法、製程安全評估定期實施辦法等)
- 營造安全衛生相關法規
- 危害性化學品標示及通識規則
- 缺氧症預防規則(含局限空間危害預防)
- 具有危險性之機械及設備安全相關法規簡介(含高壓氣體勞工安全規則、起重升降機具安全規則、鍋爐及壓力容器安全規則等)
- 機械設備器具安全相關管理法規(含機械類產品型式驗證實施及監督管理辦法、機械設備器具安全資訊申報登錄辦法、機械設備器具監督管理辦法等)
- 危害性化學品管理相關法規(含危害性化學品評估及分級管理辦法、新化學物質登記管理辦法、管制性化學品之指定及運作許可管理辦法、優先管理化學品之指定及運作管理辦法)
- 有害物質危害預防法規(含有機溶劑中毒預防規則、特定化學物質危害預防標準、鉛中毒預防規則、粉塵危害預防標準、四烷基鉛中毒預防規則等)
- 具有特殊危害之作業相關法規(含高溫作業勞工作息時間標準、重體力勞動作業勞工保護措施標準、精密作業勞工視機能保護設施標準、高架作業勞工保護措施標準、異常氣壓危害預防標準等)
- 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及勞工作業場所容許暴露標準
技能標準
- 能瞭解職業安全衛生法規之重要規定。
- 能引用職業安全衛生法規。
相關知識
職業安全衛生及其他相關法規規定。
(二)職業安全衛生計畫及管理
- 能瞭解安全衛生規劃、執行、查核與改善的管理循環機制。
- 能應用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之架構及內容。
- 能應用職業災害管理計畫之架構及內容。
- 能編製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計畫。
- 能製作職業衛生管理規章。
- 能製作安全衛生工作守則。
- 能規劃辦理工作安全分析。
- 能製作安全衛生作業標準。
(三)專業課程
- 能引用職業安全之理論。
- 能瞭解事故之種類、原因及損失。
- 能引用防止事故之基本方法。
- 能引用一般電氣安全理論。
- 能引用電氣災害防止措施。
- 能瞭解機械之危險性。
- 能引用一般防護措施。
- 能引用機械防護之原理。
- 能瞭解墜落、倒塌、崩塌災害之原因。
- 能預防墜落、倒塌、崩塌災害。
- 能瞭解及引用燃燒、爆炸之分類、起因及防範設施。
- 能瞭解及引用危險物品之分類、特性及其防火防爆設施。
- 能辨識營造作業主要災害類型。
- 能瞭解營造作業種類及施工安全。
- 能引用危險性機械及設備之安全管理規定。
- 能引用各種相關檢查之規定。
- 能引用物料搬運、置放之方法。
- 能預防物料處理時引起之危害。
- 能引用各種防護具及使用方法。
- 能引用防護具之選用與保管方法。
- 能瞭解物理性危害(含溫濕條件、噪音與振動、採光照明、輻射、異常氣壓等)。
- 能預防物理性危害。
- 瞭解有害物之危害性。
- 能引用職業疾病概念及防範對策。
- 能瞭解辦理推動勞工身心健康保護措施。
- 能瞭解辦理健康危害之虞之工作,採取危害評估、控制及分級管理措施。
- 能瞭解職業災害之定義及其發生之緣由。
- 能引用職業災害發生時之緊急應變措施。
- 能進行職業災害原因調查、分析及報告。
- 相關法規規定。
- 職業災害原因調查、對策、統計等事項。
- 能引用安全衛生監測儀器之基本原理。
- 能評估監測結果。
- 能引用通風與換氣裝置。
- 能瞭解整體換氣裝置、局部排氣裝置之構造概要及性能要求。
- 能引用維護及監測應注意事項。
二、學科測試
學科測試採筆試測驗題方式辦理,學科試題自題庫產生,其甲、乙級測試採單選題 60 題,每題 1 分,複選題 20 題,每題 2 分,複選題答案全對才給分,答錯不倒扣;丙(單一)級採單選題 80 題,每題 1.25 分,答錯不倒扣 測試時間 100 分鐘,採電腦閱卷。
三、術科測試
- 職業安全衛生相關法規
- 職業安全衛生計畫及管理
- 專業課程
由電腦自題庫亂數抽題產生,同一場次之應檢人試題相同,但題號及選項排序不同,共測試 10 題題組,每題組 10 分,總分 100 分, 60 分(含)以上為及格,各題組包含 1 題以上之試題,各試題配分於測試時將顯示於電腦螢幕。
相關修正規定請依技檢中心網站最新公告為主。
四、推薦教材
前往書店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乙級技術士術科系統式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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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乙級技術士學術科考照勝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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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乙級技術士術科總複習題庫
簡章下載
- 公告「勞動部 2024 年度全國檢定之梯次、職類級別、報名及測試等相關事項」(1120830公告)
- 2023 年度度全國技術士技能檢定之梯次、職類級別、報名及測試等相關事項
- 2022 年度全國技術士技能檢定簡章第二版(111.4.8更新)
- 2022 年度全國技術士技能檢定簡章第一版
相關資訊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乙級,自 2021 年起學術科測試全面改採電腦測試。學術科測試地點由主辦單位統一分配至合格學術科場地測試,學術科同一天(不限假日)、同一地點辦理(學術科辦理單位由技檢中心另行公告),准考證(測試日期、時間及地點)由學術科辦理單位另行寄送通知(並非於簡章所列各梯次學科測試日期、相關考區學校辦理)。報檢人於報名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更換測試辦理單位或退還報名費。(以最新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