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1.什麼是教師甄試?
A1. 當修完教育學分後,還需通過教師資格考試(舊稱教師檢定),並進入學校擔任實習老師,在取得實習合格證書後,才能取得教師證。取得教師證之後,準教師們就要參加教師甄試,經學校錄取才能成為「正式教師」。
聘任制實行後,教師甄試又分為委辦、自辦及聯合自辦三種,分類如下:
- 委辦:由各縣市政府聯合徵選委員會主辦,委辦通常分初試(筆試)及複試(口試、試教)兩部份。(試教就是對教育評委做示範教學)。
- 自辦:由學校自行辦理教師甄試,通常考試分為筆試、試教、口試與專長實作四個部分。試教又分為單元指定與單元不指定兩種方式。單元指定:考試前就規定試教的單元或是現場抽籤,抽到哪個單元就教那個單元; 單元不指定:由考生自己決定要教的科目與單元。
- 聯合自辦:由多間學校一起辦理,考試內容與自辦相同。但要特別注意的是錄取名額,有些雖然是聯合自辦,但其報名時要分校報名,也就是僅能報名「聯合」中的一所學校。也有可能是不分學校報名,等錄取後,依照成績高低選填志願。
Q2.教師甄試考試日期?
A2. 各縣市通常在每年 4~5 月公告甄選方式,在 6~8 月舉辦甄選,有意參加考試的考生須密切注意各縣市公告。
Q3.教師甄試錄取率?
A3. 依照各縣市高中、國中小每年的招募人數,平均錄取錄約在 0.4% 至5% 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