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報名日期與考試日期
報名日期
2024.08.06 ~ 2024.08.15
考試日期
2024.11.16 ~ 2024.11.18
二、報名方式
一律採網路報名,有意報考者請登入「考選部國家考試網路報名資訊系統」(第二系統),並依系統指示進行報名程序。
三、報名資格
- 於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專科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專科以上學校工業安全衛生、職業安全衛生、職業安全與衛生、職業醫學與工業衛生、工業化學與災害防治、環境與安全衛生工程、環境與安全工程、職業衛生、工業衛生、環境醫學、環境衛生科、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領有畢業證書者。
- 於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專科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專科以上學校相當科、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領有畢業證書,曾修習下列各領域相關課程,每領域至少一學科,每一學科至多採計三學分,合計至少六學科十八學分以上,其中須包括危害辨識或職業(工業或礦場或工礦)衛生、作業(物理性或化學性)環境測定(監測)或暴露評估、礦場通風與排水(工業通風或礦場通風)或作業環境控制工程、工(職)業衛生管理或工(職)業安全衛生管理或(安全)衛生管理實務或工業(安全)衛生法規或勞工(安全)衛生法規或職業(安全)衛生法規,有證明文件者:
- 危害辨識領域相關課程:危害辨識、環境毒理學或環境與職業毒理學概論、礦場衛生、環境衛生學或環境衛生要論、勞工安全、勞工衛生、工(職)業衛生、工(職)業安全概論或工(職)業衛生概論、勞動生理學、噪音與振動、工(職)業毒物學或工(職)業與環境毒物、工礦衛生、半導體職業衛生或半導體製程安全、呼吸系統沉積物特論、醫院職業安全衛生、職業病概論或環境病概論或職業病防治與介紹或環境病職業病概論。
- 暴露評估領域相關課程:職業衛生風險評估、健康風險評估或健康風險評估實務、作業(物理性或化學性)環境測定(監測)、輻射安全、人體工學或人因工程、粉塵測定與控制、風險危害評估或風險評估或危害評估、生物性危害評估、生物暴露偵測或生物偵測或生物偵測(含實驗)、暴露評估、氣膠學或工(職)業衛生氣膠學或氣膠技術學、氣膠儀器分析。
- 控制工程領域相關課程:噪音控制或噪音與振動控制、物理性(化學性、生物性或人因性)危害控制、礦場通風與排水或工業通風或礦場通風、作業環境控制工程。
- 職業衛生管理領域相關課程:健康管理或健康促進、職業安全與防災、工業安全工程、採礦學、礦業法規、工(職)業心理學或行為心理學、礦場災變與救護或職業災變與救護、工業(安全)衛生法規或勞工(安全)衛生法規或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工業工程或工程原理、工(職)業安全或工(職)業安全管理、工業(安全)衛生管理或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工廠實務檢查或勞動檢查實務、急救法、公共衛生法規、(安全)衛生管理實務、工(職)業衛生書報討論或工(職)業安全書報討論或安全衛生書報討論、有害物質管理策略、國際標準認證。
- 高等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四、考試地點
考試地點:本考試設臺北、臺中、臺南、高雄、花蓮及臺東等 6 考區。
應試科目
一、考試科目
- 作業環境監測
- 職業衛生與健康管理實務
- 暴露與風險評估
本考試各應試科目之試題題型均採申論式試題,考試時間為 2 小時。申論式試卷應以藍、黑色原子筆或鋼筆作答。
二、推薦教材
簡章下載
- 2023 年職業衛生技師考試應考須知
- 職業衛生技師考試命題大綱
相關資訊
業務範圍
從事有關職業衛生之規劃、設計、研究、分析、監測、檢驗、評估、鑑定、改善及計畫管理等業務。
工業安全技師 命題大綱
- 職業安全衛生法規
- 職業安全衛生法及相關子法
- 其他相關法規
- 職業安全概論
- 本質安全與災害預防原理
- 製程安全與系統安全分析
- 機械與電氣安全
- 火災與爆炸控制
- 工作場所安全
- 營造安全
- 危害辨識
- 物理性危害
- 化學性危害
- 生物性危害
- 人因性危害
- 職場身心壓力及其他危害
- 環境毒理學
- 職業病概論
- 勞動生理學
- 職業病概論
- 職業衛生管理計畫
-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與績效評估
- 物理性、化學性、生物性危害因子之管理
- 人因性及職業身心壓力危害因子之管理
- 職業健康危害之預防與管理
- 個人防護
- 教育訓練
- 健康管理
- 通風控制技術及設計
- 通風控制技術及原理
- 整體換氣系統效能設計與評估
- 局部排氣系統效能設計與評估
- 職業危害因子之控制工程
- 物理性危害之控制工程
- 化學性危害之控制工程
- 生物性危害之控制工程
- 人因性危害之控制工程
- 其他危害因子之控制工程
- 作業環境監測之規劃與策略
- 危害因子之測量與評估
- 作業環境危害因子測定與評估
- 化學性危害之測量與評估
- 生物性危害之測量與評估
- 人因性危害之測量與評估
- 定量風險評估
- 半定量風險評估
- 模式推估
- 暴露風險分級
- 生物偵測
- 生物統計及流行病學概論
及格標準
- 本考試及格方式,以各類科應試科目總成績滿 60 分為及格。但及格人數未達各類科全程到考人數 16% 者,按全程到考者總成績高低順序,以排名前 16%、總成績達 50 分且無任一科為 0 分者為及格,並以及格者最後一名之總成績為及格標準。
- 本考試各類科考試應試科目有一科成績為 0 分者,不予及格。
- 第一項全程到考人數 16% 之計算結果有小數者,一律進位取其整數。
- 本考試各類科應試科目總成績之計算,以各科目成績平均計算之。部分科目免試者亦同。缺考之科目,視為 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