務範圍及核心能力 |
一、行為、社會關係、婚姻、家庭、社會適應等問題之社會暨心理評估與處置。
二、各相關社會福利法規所定之保護性服務。
三、對個人、家庭、團體、社區之預防性及支持性服務。
四、社會福利服務資源之發掘、整合、運用與轉介。
五、社會福利機構、團體或於衛生、就業、教育、司法、國防等領域執行社會福利方案之設計、管理、研究發展、督導、評鑑與教育訓練等。
六、人民社會福利權之倡導。
七、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或會同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之領域或業務。 |
社會工作 |
一、社會工作的發展與專業化(含國、內外社會工作的發展、過程與專業化)
二、社會工作的本質、意義和特性
三、社會工作理論的建構與實施
(一)外借理論與實施理論的概念
(二)心理暨社會派
(三)生態系統理論(含社會支持理論)
(四)問題解決派(含危機處遇、任務中心派)
(五)女性主義觀點
(六)增權與倡導取向
(七)基變觀點
(八)認知行為理論
四、社會工作的哲學與倫理
(一)社會工作的價值體系
(二)社會工作倫理的基本概念
(三)專業倫理規範
(四)倫理兩難與抉擇
五、社會工作實務領域之基本概念與運作(包括學校社會工作、老人社會工作、婦女社會工作、兒童社會工作、青少年社會工作、身心障礙者社會工作、家庭社會工作、工業社會工作、醫務社會工作、精神病理社會工作、司法矯治與社會工作、多元文化社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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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類行為與社會環境 |
一、人類行為發展理論部分
(一)個人發展之理論
(二)家庭理論
(三)社會結構(生態系統理論、一般系統理論、女性主義)
二、人生發展階段之任務及課題
(一)人生發展階段:包括懷孕、生產、嬰幼兒期、兒童期、青少年期、成年期、中年期、老年期
(二)各階段的生理、心理和社會發展特徵及發展任務
(三)各階段的相關課題
三、性別、多元化及新興社會議題:多元化包含性取向(sexual orientation)、種族與族群、社會階層、家庭等四個面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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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工作直接服務 |
一、個案工作
(一)個案工作之基礎
(二)個案工作之實施理論
(三)個案工作之過程
(四)個案工作之技術
(五)個案工作之倫理
二、團體工作
(一)團體工作之基礎
(二)團體工作之實施理論
(三)團體工作之過程
(四)團體工作之技術
(五)團體工作倫理
三、社區工作
(一)社區工作之基礎
(二)社區工作之實施模式
(三)社區工作之過程
(四)社區工作之技術
(五)社區工作之實務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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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工作研究方法 |
一、理論與研究的關連
(一)理論、概念與變項、假設與命題
(二)兩種邏輯模式:歸納法與演繹法
(三)因果模型
二、研究設計
(一)概念化及操作化
(二)測量
(三)抽樣
(四)研究分析的單位
(五)信度與效度
三、研究方法
(一)調查研究法
(二)質性研究法
(三)評估研究
(四)行動研究
(五)其他常見之研究法
四、研究結果的判讀、分析以及研究倫理
(一)量化研究之資料分析與判讀
(二)質性研究之資料分析與判讀
(三)研究倫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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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工作管理 |
一、管理概論
(一)管理的意義、目的、任務(或稱「職能」)
(二)組織管理理論
(三)管理發展趨勢
二、方案規劃與評估
(一)需求評估(或稱「評量」)
(二)規劃
(三)執行
(四)預算
(五)績效
三、人力資源管理(員工與志工管理)
四、其他管理要項
(一)財務管理
(二)行銷管理
(三)資訊管理
(四)績效管理 |
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 |
一、社會政策部分
(一)價值或原則
(二)政策過程
(三)福利輸送
(四)福利的組織
(五)資源(財源籌措與給付方式)
二、社會立法部分
(一)主要六個立法(含其施行細則)
1.老人福利法
2.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3.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
4.家庭暴力防治法
5.社會救助法
6.社會工作師法
(二)其餘各法
1.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
2.少年事件處理法
3.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
4.性侵害犯罪防治法
5.精神衛生法
6.性別工作平等法
7.全民健康保險法
8.志願服務法
9.國民年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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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
表列各應試科目命題大綱為考試命題範圍之例示,惟實際試題並不完全以此為限,仍可命擬相關之綜合性試題。 |